本报讯 (记者 陈月飞) 7月30日闭幕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无锡、苏州两市分别提交的促进低空经济法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这两部条例,以强化服务为重点、把安全保障放首位,以协同立法为区域发展低空经济提供法治保障。
低空经济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日益凸显,推动地方立法成为国内有志于竞逐低空的城市落子布局的先手棋。立法不仅利于解决发展堵点痛点,也为争取低空领域相关试点示范项目提供加持,无锡苏州两市率先开展立法探索。苏州委托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对草案中八个方面重要问题进行论证咨询,无锡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得近1000条立法建议。
最终两市获批法规名称略有差异,苏州为低空经济促进条例,无锡为低空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但立意均在“促发展”。无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处副处长李振说,通过立法可以进一步理顺政府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等,为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促发展”,两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事权,主要都在“飞行服务”上做文章,侧重于以更便捷服务让企业“飞得起来”。两市都要求设全市统一低空飞行服务平台,通过低空智能网联系统提供低空飞行服务和协同运行服务,并与上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和服务对接。目前,苏州143个起降点(今年计划增至200个)、各类航线333条,均已在该市低空服务监管平台、低空飞行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高效服务下。
值得注意的是,通常此类立法常有的“包容审慎”措辞没有出现在两部条例中。“低空经济要把安全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们在总则里有安全第一这个原则,此类立法通常写的包容审慎原则就没有提到。”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处处长夏晓娟说。无锡也对低空飞行安全保障高度重视,为此进行系统制度设计,如要求建立健全低空违法飞行跨部门联动处置与执法机制,推动与有关方面建立健全低空飞行联合监管、安全评估工作机制,等等。
两部条例体例大体相同,均包括基础设施、飞行服务、应用推广、产业发展、促进措施和安全保障等章节。但记者注意到,总则后的第二章,无锡是“基础设施”,苏州则是“产业发展”。夏晓娟解释,苏州低空经济产业规模正在加速壮大,现已集聚产业链相关企业超500家、产值突破400亿元,覆盖低空经济全产业链,为发挥这一优势,同时苏州立法目标是促进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所以整个篇章布局有所不同。
据了解,省低空经济促进条例已纳入立法预备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明年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