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3181名司法协理员积极履职
2025-10-09 08:09: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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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南京市江宁区某商业广场三楼部分商铺完成装修,陆续招商。而两个多月前,这座广场却是另一番景象:因租金被拖欠,30余位业主与代管的某商业管理公司持续对峙。

据了解,该广场是2009年建成的商住一体楼宇,一至三层曾有300余家迷你商铺。某商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代管租赁合同,将小商铺打通出租,也曾生意红火。近几年,商户经营渐困难,商业管理公司拖欠业主租金200多万元。

当地司法所、调委会从中协调,代管公司承诺5月9日前结清所欠房租。然而,代管公司不仅迟迟不兑现承诺,还向商户们发出解约书。7月,业主们再次来到广场讨要说法。“司法所既要维护业主权益,也要顾及商铺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参与调解的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东山司法所副所长咸璐说,处理这类矛盾纠纷要换位思考,缩小双方诉求差距。她提出两个方案,一个是由该公司续租商业广场,但租金下调;另一个是解除此前的租赁关系,公司退租并帮助业主重新招商。

咸璐迅速组织征求业主意见,多数人同意第一个方案。随后,咸璐召集业主代表、公司负责人、法律顾问、社区负责人到上元路社区调解室,当面对新合同逐条修改。依托法学背景和调解经验,咸璐精准预判履约风险,通过条款优化降低后续纠纷可能性。她还提议将“租金按季度支付”修改为“提前半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进一步明确违约责任。随后,69户业主续签新合同。

这就是一名司法协理员的日常工作。咸璐是我省首批职业化、专业化的司法协理员之一,除了承担矛盾纠纷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任务,还参与基层法治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为了更好担当起岗位职责,咸璐不仅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还考到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咸璐所服务的东山街道老旧小区多、物业矛盾多,当好司法协理员就得有“三头六臂”。工作十余年来,咸璐深度参与街道法治建设,协助制定《江宁区东山街道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推动出台街道层面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参与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65件次,涉及当地环境保护、物业服务、文旅发展等多项工作。近期,她还依据新修订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为街道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副局长柳莉告诉记者,如今,江宁区大型司法所至少配备3名司法协理员、中小型司法所至少配备2名司法协理员,实现司法协理员队伍结构最优、效能最大。近三年,该区司法协理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年均3100余件。

随着基层法治建设深入推进,司法所服务群众、化解矛盾、保障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探索建立人员力量与时代使命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司法协理员队伍,成为发展之需、基层之盼。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1个设区市、93个县(市、区)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为全省司法所配备司法协理员3181名,覆盖率超过90%。

司法协理员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司法协理员参与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7657件,参与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2000余件,司法所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同比增长15.4%。

“我省司法协理员队伍建设注重专业化发展路径,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模式,司法协理员不仅在传统法律服务上积极履职,还在履行新增法治职能上开拓进取,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职业化、专业化新力量。”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负责人表示。

联合调研组(调研组成员:新华日报社记者 倪方方 省司法厅 李伟 刘有才 邢媛媛)

专家点评>>>

庞正(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社会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一线平台,是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前沿阵地。江苏司法行政系统通过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准入条件、完善职业保障,为司法所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积极履职配备3000多名司法协理员,这是“专业人办专业事”的生动实践,对促进基层社会安全稳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江苏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