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民仆) 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我省作为全国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试点省份,将依托数字化平台搭建跨省票据共享通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跨区域票据报销服务,助力数字政府建设与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按照财政部跨省报销试点工作要求,江苏依托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票据系统,对接财政部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江苏省财政电子票据数字账户体系(简称“数字账户”),开辟安全、稳定、高效的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共享应用通道。“数字账户通过向公众提供‘一站式’票据归集、状态查询、真伪鉴别、报销锁定和报销反馈等跨省报销应用服务,解决异地就医报销及商业保险报销领域‘跑腿多、周期长’等问题。”省财政厅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数字账户分为个人与单位两类,个人数字账户支持自然人多省份激活,可全面归集本人在江苏及其他省份开具的财政电子票据,实时同步票据状态并实现线上授信流转;单位数字账户则面向独立法人单位开放,除票据归集与状态同步功能外,还专门设置报销锁定和报销信息反馈模块,适配单位财务管理需求。个人与单位都可以通过省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苏服办”APP等完成实名认证后激活账户。据了解,9月至10月为系统推进阶段,11月将进入正式应用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