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扬州市农民人均收入双超省均
2025-07-31 09:15: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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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谢意 记者 默然

7月29日,我市举行第四场“聚焦‘四个着力点’全力冲刺决胜‘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主题新闻发布会,聚焦“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会上,扬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分别介绍了扬州“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领域的工作情况。

富民强村

2024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0年增长35%

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深入实施富民强村行动,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发展中,扬州以乡村产业振兴夯实共富根基。”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委农办副主任袁强华介绍,我市不断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今年全市播种小麦268.7万亩,比上年增1.9万亩,应对上半年不良天气影响,多措并举狠抓抗旱保粮,全市小麦实现稳产丰收。同时坚持“项目为王”,擦亮“共富”底色,今年以来全市签约农业项目119个,其中亿元以上73个,实施列省农业农村重点项目90个,完成投资24.4亿元。

“农村发展,关键在于富民。”袁强华介绍,扬州以富民强村行动推进共富落地,持续加大“新农干”“农村头雁”“新农人”培养力度,从人才、技术、资金等角度全方位保障各地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和实现路径,2024年,全市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236.2万元,增长率10.9%,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比2020年增长39.5%,年均增长8.7%,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80万元,收入超千万元的村14个,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92.9%。

此外,全面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合法股份权益,近年来农民从股份分红中获得的收入逐年攀升,2024年实现股份分红约6600万元,同比增长21.4%。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引导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场交易,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指数从2020年的898.7上涨到2024年的926.51。大力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印发《全市农民增收工作清单》,2024年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07元,比2020年增长35%,年均增长7.9%,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20年的1.90下降到2024年的1.77,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双超省均,绝对值达18683元,高于省均252元;增幅5.9%,高于省均0.1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1.71:1,延续持续缩小的良好态势。

看病就医

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能否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放心的医疗服务,是百姓关心的话题。近年来,扬州不断提升诊疗服务能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

“这几年,我们让好医院、好资源多起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缪彦说,近年来,扬州持续加大医疗基础设施投入,着力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在市级层面,去年,市妇女儿童医院、苏北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先后落地投用;市中医院新院区、妇女儿童医院二期、市二院应急医学救援中心大楼、市三院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等4个市级重点项目正在加快推进,建成后将进一步扩充市级医疗服务资源。在县级及农村地区,4家县级人民医院全部异地新建,“十四五”期间各地规划新建、续建了14个卫生健康项目,20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全部达到二级医院水平。

好医院、好资源越来越多,医院诊疗水平也不断增强。缪彦说,扬州推动市、县级龙头医院与国内高水平医院合作共建,借助高水平医院的优质资源,打造重点专科集群,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全市公立医院的诊疗能力有了很大提升,4家县级人民医院全部创成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群众就医也越来越方便。记者了解到,扬州建成了3个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9个县域医共体,覆盖了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通过这些合作模式,基层医疗机构可以直接为群众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检查检验和住院资源,极大方便了群众就医。2025年上半年,县域医共体累计提供服务群众94.49万人次,选择在基层首诊、住院的群众显著增加,全市基层诊疗量占比达64.82%,较2022年提升7.7个百分点。

医疗救助

重点守护困难群众和“一老一小”

医疗救助是关乎民生福祉、体现社会温度的重要举措。“关注困难群体方面,我们通过四项举措,确保不出现因病致贫返贫情况。”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兆星介绍,一是全额资助参保。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身份后,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全额资助,通过信息共享,确保救助对象及时参保、应保尽保。二是大病保险倾斜保障。相比于普通参保人员,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由15000元降为7500元,各报销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让更多的困难群众能够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减轻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三是医疗费用直接救助。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政策范围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救助,普通门诊救助限额1万元,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共用救助限额13万元。四是强化托底保障。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结报后,救助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不足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补足。

据悉,2024年全市医疗救助基金收入12825.5万元,基金支出(不含资助参保)10264.3万元,在健全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不断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助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圆满完成、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发挥了兜底保障作用。

针对“一小”群体,实施生育友好政策。孕产妇住院分娩目录内费用实现财政全额补助,职工医保产前检查费用结算标准提高至3000元。新生儿住院报销比例提升10个百分点,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住院实现零自付。2024年已为1.5万余人发放生育津贴2.9亿元。

在“一老”保障方面,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全覆盖。今年起实施国家失能等级新标准,新增待遇享受人员3531人。重度失能人员每月可享受最高1800元照护补贴,百岁老人更可“免申即享”长护险待遇。目前全市享受长护险待遇人员达1.5万余人,193名百岁老人直接受益。

作者: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