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市人社局消息,苏州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全市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超13亿元,共惠及企业近33万户、职工300余万人。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享受条件为:苏州市参保企业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无历史欠债,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严重失信企业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按规定,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据悉,稳岗返还政策继续沿用“免申即享、比对发放、直接到账”的高效办理模式。符合补贴享受条件的企业无须主动申请,仅需大数据比对、多部门联审、网上公示,补贴资金即可直接划转至企业银行账户。
苏州人社部门提醒,相关企业须于2026年2月底前申领或完善账户等信息。企业对相关资格认定有异议的,可于2026年2月底前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认定。2024年期间具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资质,且申请时仍为有效状态的劳动派遣单位(包括依法备案的劳动派遣单位分公司),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稳岗返还,向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