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建朋) 1月29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示范区“十四五”期间建设成果及“十五五”开局之年重点工作安排。
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先手棋和突破口,示范区自2019年11月揭牌成立以来,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经过6年多建设,特别是“十四五”期间聚力推进,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势头强劲:GDP年均名义增速7.3%,2025年GDP达到5716亿元,两区一县各自增速均位居所在省市前列,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投资增速等都高于长三角平均水平。
2025年,示范区建设全面发力、亮点不断。中央区域办印发第三批8项示范区改革授权事项,已累计向示范区作出三批共26项改革授权,其中前两批18项全部落地,两省一市人民政府印发9项省级改革授权事项;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一体化探索中,2025年示范区新推出7项制度创新成果,累计形成161项制度创新成果,61项制度创新经验面向全国复制推广,示范效应进一步彰显。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示范区从形象开发到功能培养的关键之年。示范区执委会将汇聚两省一市、三级八方合力,构建“改革授权—制度创新—推广发布”工作闭环,推动三批国家层面改革授权事项和首批省级改革授权事项在示范区落地生根,推进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深化示范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试点,启动编制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长三角青吴嘉高新区争创国家高新区,深化示范区专科专病医联体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