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言法语”转化为“群言群语”
2025-10-01 08:04: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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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师范大学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员何然和几位同学冒雨来到南京市力人学校,以“护航平安行,出游好心情”为题作一场关于旅游法的宣讲。正值国庆中秋假期前夕,何然现场讲起假期出行容易踩的“坑”和注意事项,语言活泼、案例生动,老师和同学们听得起劲。

对何然而言,走出校门宣讲已是熟门熟路。去年11月,南京师范大学响应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号召,成立大学生法治宣讲团,成为全国首批8家大学生法治宣讲团之一。得知消息,法学院大三学生何然早早报名,通过法律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层层选拔,正式成为宣讲团首批成员之一。

“宣讲团的招募要求是政治立场坚定、法学功底扎实、宣传技能突出,200多名学生踊跃报名,最后52名法学专业学生脱颖而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顾美红介绍,近一年来,宣讲团深入校园、社区、企业、网络,累计开展法治宣讲102场,受众超4900人次。目前宣讲团已进行第二次选拔,成员增至57人,其中本科生34人、研究生23人,平均年龄20岁。

大学生普法有何绝活?这是宣讲团成立之初就面临的问题。“法律条文通常比较枯燥,如果能把‘法言法语’转化为大家听得清、听得懂的‘群言群语’,我们的宣讲就成功了一半。”宣讲前,宣讲团成员吕奕铖的办法是组织宣讲团成员集体讨论,根据普法对象特点和最新案例反复打磨宣讲词,通过有针对性、特色鲜明的内容实现精准普法。

6月,宣讲团来到太仓市双凤镇凤雅社区、凤中村等开展普法宣讲与社会实践。太仓市双凤镇是当地的产业强镇,有工业企业800余家,形成汽配、新材料两大支柱产业。根据前期了解,宣讲团发现当地企业在商事合同订立、劳动用工风险、企业规章制定等方面法律需求强烈。

“某电商平台擅自修改与商户签订的合同,单方面增加服务费。法院判决平台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行为无效,并退还多收取的费用。根据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宣讲团成员张鑫媛围绕商事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关键环节,为全镇40余名财会人员现场普法,阐释合同条款约定不明、违约责任不清、履约证据缺失等法律风险点。

“合同中隐藏的风险和漏洞,原本觉得复杂难辨。宣讲团一下子就抓住了合同审核的要点,让法律条文变得通俗易懂。”前来听课的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会人员庄梦蝶直言受益匪浅。

如何让普法好声音传得更远?宣讲团定期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微视频、情景剧、图文解读等多种形式的普法产品,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宣讲团创作的《特价不特权》微视频,以情景剧形式演绎特价商品“三包”维权过程,视频播放量超10万次。宣讲团随后“趁热打铁”,配套推出“特价商品维权指南”图文版,让法律知识变得更易懂、更实用。

翻开宣讲团的工作计划手册,记者看到宣讲内容涵盖网络安全、电信诈骗、劳动保障等96个主题,涉及多部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校为宣讲团配备5名指导老师,安排57场专题培训,围绕法律条文、宣讲技巧、新媒体普法等内容提供全方位、个性化指导。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贲国栋表示,学校将参与宣讲纳入志愿服务活动、计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鼓励大学生为法治宣传教育贡献青春力量。

近年来,省司法厅依托全省遍布基层的548个公民法治素养测评点,持续探索创新精准普法模式,与宣讲团师生共同编写《日常生产生活典型案例汇编》《企业全流程法律风险图谱案例》等普法资料,研发微视频、微课等系列普法产品,推动法治宣讲进乡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网络,面向社会扩大普法范围、提升普法效果。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不断提高全民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立宏告诉记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持续打造“法润江苏”普法品牌,推动形成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共同受益的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格局,让普法工作成为各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合唱”。

联合调研组(调研组成员:新华日报社记者 倪方方 省司法厅 李伟 刘有才 邢媛媛)

专家点评>>>

吉巍(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基层普法实践,是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深度融合的典范,是新时代普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宣讲团法治宣传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精准对接受众需求,将普法从“单向灌输”转变为“双向契合”;二是创新传播模式,依托“线上+线下”立体化手段,使法治宣传更具时代感和感染力;三是构建可持续机制,将专业实践与学分激励、社会服务相结合,为法学教育提供了“实践导向”的创新样本。

作者:  编辑:张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