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实施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出台
2025-11-28 09:54:00
来源:宿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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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纪雅囡) 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宿迁市实施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出台。未来三年,我市将围绕住房升级、空间优化、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等方面,重点实施八项行动,系统构建城市更新制度体系,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内涵。

《计划》的出台恰逢其时,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7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时隔10年再次召开,指出“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为各地做好城市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为我市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在此背景下,我市立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大局,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系统实施城市更新“1+1+N+X”专项行动,即编制1项专项规划、出台1项城市更新办法、制定N项支持政策、实施X个具体项目。预计到2028年,城市更新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市政基础设施短板基本补齐,老旧片区改造取得显著成效,宜居宜业水平明显提高,城市空间结构与产业布局同步优化。

坚持规划先行,强化系统引领。《计划》首项行动聚焦科学规划引领,明确每年开展一次城市体检,2026年编制完成市、县两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构建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三级实施体系,并积极探索优化更新类项目审批流程。

我市将实施住有宜居品质改善行动,着力推动居民住房从“安居”向“优居”升级。宿迁将动态开展预制楼板房和C、D级危房等建筑安全隐患问题的摸排与治理,探索存量房盘活新模式,完善养老、托育、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完成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新增人才公寓2.1万套以上,实施城中村改造5000户、老旧小区改造30个以上。

从城市空间结构优化方面来看,老旧片区、街区、厂区及产业用地等资源存在较大的开发利用空间。宿城区果园、矿山及宿迁经开区枣园等片区,中心城区古黄河—洪泽湖路—发展大道—项王路约2平方千米商圈和宿豫区荷塘商业街、宿城区古北1996等街区将迎来新一轮改造更新,闲置低效厂区和设施土地也将通过市场化方式盘活利用。

基础设施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和硬支撑。《计划》重点部署了基础设施提标改造行动,推动市、县(区)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加快中心城区排水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拓展数字化新业态。预计推动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过83%、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率超过86%,城区“两环十射”快速路网格局全面形成,新增公共充电桩200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6000个以上、共享停车泊位3000个以上,显著增强城市承载力。

作为“江苏生态大公园”,守护好生态底色是我市推进城市更新的内在要求。在城市生态系统修复方面,我市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幸福河湖建设,因地制宜增设城市湿地公园、小微湿地,实现重点河湖生态水位满足度超过95%。

着眼于城市功能完善,我市将用好“金角银边”,建设嵌入式运动场地、服务驿站500处以上;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新建无障碍设施全覆盖,既有设施改造覆盖率超过70%,让城市更加包容、更有温度。

为了最大限度留住城市记忆、延续历史文脉,我市还将大力开展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行动,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出台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等政策,加快推进宿迁机床厂、二招会堂等遗产修缮保护,推动洋河历史镇区整体保护。

激发城市更新动能,关键在于政策创新。在支持政策完善方面,我市将创新土地供应和盘活闲置空间资源政策,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健全多方资金共担机制,为城市更新提供有力保障。

城市更新,既要扮靓“面子”,又要夯实“里子”。未来三年,宿迁将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加快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