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让有改善需求的家庭“可望亦可及”
2025-06-28 07:47: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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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世停 丁威程

“好房子”正在引领房地产行业高质量发展方向。“好房子≠贵房子,适应群众品质需求的就是‘好房子’。”6月27日举办的南通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上,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吕永刚发言表示,现在的房地产市场“好房子”供给相对不足。

当前,一些开发企业简单认为容积率低、面积大,配建高端会所、豪华景观、品牌装修等就是“好房子”,既导致成本居高不下,又挤压了市场需求,形成“好房子”等同于“贵房子”“新房子”等观念误导。去年底,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南通市区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试行)》,为“好房子”定规范、立标准。

“在南通,‘好房子’需有‘五好’建设标准,即空间好、质量好、功能好、设施好、服务好。”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处处长刘小文解读,“好房子”标准应精准聚焦群众实际感受的“痛点”。比如隔声问题困扰住户,细则规定“住宅隔声设计标准适当提高,卧室、起居室等的分户楼板撞击声压级不大于65dB”;为解决停车难,细则要求原则上户均不少于2个车位,且针对新能源汽车较宽的实际,要求配建不少于20%的大车位等。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胥小华表示,人民群众的居住改善需求层次是多元的,“好房子”始终是要让有改善需求的家庭“可望亦可及”。围绕“好房子”,南通列出27条必选指标、27条自选指标和5条加分指标,以科学的数据标准衡量“好房子”。截至目前,全市量化出“好房子”项目23个,在建项目20个。

“延续传统增长模式路径只会加剧低效、无效供给,只有品质功能实现‘质的跃升’,才能打开量的增长空间。”吕永刚分析认为,“好房子”概念的提出,本质是对住房属性的重新定义。将抽象的品质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执行的技术规范,拼的就是高质量、新科技、优服务。谁能为群众建设“好房子”、提供“好服务”,谁就会赢得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作者:  编辑:喻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