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锦文: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
2026-03-10 10:27: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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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锦文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江苏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和民生工作新特点,积极主动解答如何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如何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等课题,探索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指明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导向与价值取向,蕴含着江苏“百姓富”从省域实践到全国示范的更高期许,是江苏在新形势下“为全国发展探路”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赋予了江苏发展新使命新要求,具有战略性意义和全局性价值。

积极探索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新路径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在技术条件、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的当下,我国就业结构、就业方式正在深刻重构,呈现出传统产业就业岗位缩减与新兴领域就业机会增加、低端重复性劳动岗位缩减与中高端创造性岗位增加等显著特征,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江苏是人口大省,全省城镇新增就业常年稳定占全国1/10以上,全省企业用工总量稳定在2050万人以上,全省农民工稳定在2400万人以上,其中吸纳中西部脱贫劳动力超100万人。面对就业结构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江苏要充分把握科技产业之变、市场需求之变、人力结构之变、就业场景之变,积极探索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新路径。

深刻把握人工智能对就业的“双刃剑”效应,探索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充分释放其就业创造功能,对其就业替代效应实施必要规制。深刻把握人岗适配的就业基本规律,加强产业和就业协同,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推动岗位拓展、技能培训、职业转换,加强人力资源供需匹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深刻把握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新需求,高度关注就业困难群体、脆弱群体面临的现实问题,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营造公平有序就业环境。深刻把握就业与创业边界模糊、形态融合的新趋势,加大对新创业形态的支持力度,放大OPC热潮的创业效果与就业带动效应,推动“单人成军”蔚然成林。

着力拓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新空间

实现共同富裕,直接体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普遍和大幅提升上,比“生活较为宽裕”的小康水平实现新的质的跃升。进入新时代,江苏锚定“百姓富”目标要求,在不断壮大经济总量规模的同时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取得重大进展。2025年,江苏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97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34倍;在收入来源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占58.27%、经营净收入占12.35%、财产净收入占9.19%、转移净收入占20.19%,其中工资性收入仍是城乡居民收入主渠道,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相对较少,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新形势下,江苏要积极拓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新空间,形成更多居民致富的“活水新源”。

发挥江苏人力资源丰富的基础优势,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壮大行动,推动更多专业技术人员、农业转移人口、各类创业人员等群体跻身中等收入行列,加快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收入结构。把握农民增收作为城乡居民增收难点的现实情况,深入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大力培育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探索构建知识价值和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让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探索增加居民金融资产收益、不动产租金收入、知识产权收益、财产增值收益的有效路径,挖掘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潜力。

主动解答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新课题

基本公共服务是由政府主导、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构建惠及全体人民、贯穿全生命周期的基本公共服务公平共享体系,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体现。近年来,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加速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推进,同时还存在区域、城乡、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距。江苏综合实力强,发展相对均衡,具备积极主动解答在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新课题上探索示范、打造标杆的基础优势。

坚持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上率先探索,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充实完善《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和评价标准,适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增量服务事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坚持基层优先导向,统筹运用各领域各层级公共资源,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推动更多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发挥县域经济领先优势,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完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存量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利用机制,促进现有公共服务资源有效盘活、高效利用。

深入探寻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新方案

社会保障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与重要调节机制。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建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江苏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规模稳居全国前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有力保障1150多万退休职工、1200多万老年居民按月足额领取养老金,高水平织就普惠共享的保障“安全网”。面对新形势,江苏更高水平满足不同群体社会保障需求既有坚实基础,也面临复杂挑战,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深入探寻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的新方案。

针对人口结构变化对养老保险带来的深层挑战,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覆盖面。坚持公平性、可持续与高效率相统一,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和居民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针对特定群体精准制定差异化政策方案,重点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引导和服务,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探索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协同机制,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规范公益慈善行为,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增强社会保障合力。

(作者为江苏省政府参事,省社科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教授)

作者:夏锦文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