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春暖阳照在碧波荡漾的洪泽湖上,沙鸥翔集,鱼儿畅游,湖面泛起粼粼波光,昔日渔舟往来穿梭湖面、撒网捕鱼的繁忙景象不复存在。这是淮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个画面。
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决策。淮安湖泊众多、水网密布,渔民群体庞大,是全省禁捕退捕工作任务最重的设区市之一。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淮安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打赢禁捕退捕这场硬仗。
奋力攻坚克难
确保“退得出”
淮安市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将禁捕退捕工作任务列入2020年度对县区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指标,充分发挥“指挥棒”效应;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作出批示、专题部署安排、现场调研督办,分管负责同志一线指挥调度、全程跟踪推进、现场会办督导,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合力推动禁捕退捕各项工作扎实开展。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禁捕退捕工作任务提前100%完成,达到了“四清四无”的工作目标,实现“退得出”“稳得住”“禁得严”。
为按时退船清网,淮安市前期扎实开展建档立卡,坚持“见船就登记、全覆盖、全上账”的原则,统筹推进市、县、镇三级退捕禁捕及社保安置台账建立工作,全市建档立卡并录入系统的退捕渔船3092艘、退捕渔民6031人。2020年10月20日,全市3092艘退捕渔船100%完成评估和签约工作。11月30日,全面完成船网证补偿资金兑付。录入系统的退捕渔船《内陆渔业船舶证书》100%依法回收并注销。所有退捕渔船在集中封存的基础上,按照“拆解”和“另做他用”两个标准进行进一步分类处置。
聚焦渔民关切
确保“稳得住”
为充分保障渔民生计,淮安市大力推进转产就业,全面落实应保尽保政策,兜底帮扶困难渔民,确保渔民“住有所居”。
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49场,4114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退捕渔民实现100%转产就业。出台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做到应保尽保。重点关注退捕渔民中有老人、幼童、大重病患者、残疾人的特殊家庭,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渔民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结合农房改善项目,统筹解决渔民住房问题,在购房价格上给予渔民特殊优惠,对于不在农房改善点购房、自行选择在镇街和城区购房的,予以最高4万元的购房补贴。
淮安市同步谋划退捕水面增殖渔业产业发展,目前已完成《白马湖大水面渔业发展实施方案》和《白马湖生态渔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起草。洪泽区组建江苏洪泽湖渔业发展有限公司,下设放流苗种生产、大水面捕捞、水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及餐饮服务5个分公司,计划吸纳500余名退捕渔民就业。
严格执法监管
确保“禁得严”
在强化禁捕退捕舆论宣传的同时,淮安市保持整治非法捕捞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与渔政、海事、水利等部门联合开展重点水域巡查55次,共侦破涉渔类刑事案件41起,查处涉渔类治安案件1048起,缴获渔获物1.7万余公斤。规范涉湖船舶分类管理,全部达到“统一建档立卡,统一标识,统一证件,并与船舶所有者签订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承诺书”的标准,并对全市水域“三无”船舶开展兜底式清理整治。
淮安市多措并举做好市场清查监管,严把登记准入关,对新申请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长江鲜”“野生江鲜”等字样的,一律不予登记。严格网络监管,将“长江鱼、长江江鲜、江豚、中华鲟”等纳入禁售商品名录,杜绝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网络销售。积极开展市场清查专项执法行动,通过“透明食安”系统,严格落实食品追溯管理、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有效斩断销售产业链,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四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