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5-11-28 08:20: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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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上旬在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26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的议案;其他。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