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苏仁轩 陈月飞) 1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信长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服务全省大局的务实举措。要立足江苏对外开放前沿阵地定位,围绕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高质量法规制度供给;针对乡村产业发展中突出问题开展有效监督,加强对财政专项帮促资金投入绩效的跟踪问效,推动形成乡村振兴内生发展动力,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推动江苏与西藏、新疆深度协作,在助推民族地区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彰显人大担当。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组织引导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讲坛”、代表“家站点”等载体,深入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了解民情、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强大合力。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11月25日至27日在南京召开,建议议程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关于召开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等;审议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两件地方性法规修正草案、财会监督条例草案、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202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关于加强困难群体兜底性民生保障、全省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关爱学生身心健康、抓住“一带一路”合作机遇促进外贸创新发展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省监委7项有关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南京等市报批的25件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审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等。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各专工委分党组成员等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