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苏仁轩 陈月飞) 7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信长星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河南和山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效能,更好促进“四稳”政策落实、服务构建统一大市场、助力高效能社会治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强劲动力。
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融入日常、化为习惯;把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贯通起来,发挥人大在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升,在问题整改上再用力,在以上率下上再强化,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深化成果运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人大领域落地生根。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7月28日至30日在南京召开,建议议程为: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兵工作条例修订草案、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草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草案;审议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4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议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开展提升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外资研发中心、科创板上市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太湖流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检查省基层卫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有关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反馈报告;审查批准南京等市报批的7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主任会议审定了《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实施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成员、各专工委分党组成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