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扬法轩 记者 黄静
破产法律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具有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作用。
近年来,扬州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强化破产挽救功能,推动破产重整效能提升,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处置效果好的重整案件。今年7月,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和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成立,在全国首创“双中心”协同运行模式,整合理论与实践优势资源,提升企业纾困质效,推动全市破产工作从“个案突破”迈向“系统集成”,从“司法主导”转向“多元共治”,让一个个绝境企业“涅槃逢生”。
司法护航,助企修复信用涅槃重生
长江畔的仪征,当5万吨级油化船“MC GAEA”船身缓缓滑入水中,国裕公司负责人长舒一口气。这条仅用时七个半月就建成的船舶,见证着这家老牌船企从债务泥潭中挣脱、通过信用重塑赢得新生的艰难历程。这背后离不开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的全力护航。
2021年11月,主营船舶制造与修理的国裕公司因巨额到期债务无力清偿,被仪征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历经近三年重整推进,2025年1月,国裕公司重整计划实施完毕。法律程序结束并不意味着复工复产障碍全部清除,几道“信用枷锁”仍束缚着公司的重启步伐。
第一道坎是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里的“未结清担保”记录。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主动对接,指导管理人向市人行征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向异议发生机构提交“企业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详细说明国裕公司重整及清偿债权情况。
第二道坎是税务信用“翻身仗”,国裕公司税务信用等级一度停留在“D级”,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迅速介入,协调市税务局层层推进,最终获省税务局批复完成核销,国裕公司税务等级成功恢复“M级”,打通了正常经营的税务通道。
更为棘手的是“企查查”等平台上的大量终本案件。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向部分法院出具沟通函,积极推动法院协助企业信用修复。同时,指导管理人逐一核对案件,整理债权确认单、清偿回单等全套凭证。在多方努力下,法院对相关案件恢复执行后出具终结裁定,困扰企业的“负面标签”终被一一摘除。
“枷锁”逐一解除,企业的发展活力瞬间迸发。5月25日,“MC GAEA”成功下水,10月初顺利交船,国裕公司也凭借强劲的市场竞争力跻身2025年上半年全球造船企业新签订单量30强、位列第13位。
全国首创,推动破产保护迭代升级
企业兴衰时刻牵动着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神经”。扬州市企业重整服务中心、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双中心”的启用,正是扬州中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创新举措。
近年来,我市致力构建“司法主导、政府保障、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破产事务管理新体系,在企业重整服务中心下设综合服务窗口、多元解纷办公室、个人债务清理工作室、府院联动协调室、管理人培训工作室,覆盖困境企业司法挽救与债务纾解咨询、衍生纠纷多元化解、破产领域个人债务清理、府院联动及管理人联合实训五大功能板块。
“‘双中心’同步上线、协同运行系全国首创,此举有效整合了理论与实践优势资源,对健全区域破产保护体系、提升企业纾困质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扬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蓉介绍,企业重整服务中心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困境企业挽救成功率,全周期破产保护研究中心则有利于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双向融合互动,为解决企业破产难题增智添力。
扬州中院还积极完善全链条“一站式”服务,推动破产保护迭代升级。企业重整服务中心自运营以来,积极开展困境企业差异化救治,联合税务、工信、社保等部门建立“破产预警+预重整”机制,梳理困境企业60余家,将全市13件具有重整可能的案件纳入服务跟踪范围。对仍具备挽救价值的企业,挖掘其核心竞争力,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助力化解债务危机;对陷入资金困境的商住综合体,着力维持营运价值;对因周期波动陷入危机的传统产业,紧盯市场态势,找准重整挽救时机。同时,优化破产资产处置路径,搭建政府、法院共同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破产招商引资新平台,定期进行专项资产推介。
此外,“双中心”着力推动重整后企业信用修复,建立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共享机制,推动企业重整、和解信息流动共享,提升信用修复效率;通过府院联动会议、跨部门会商、发函协调等方式解决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题,做好企业破产“后半篇文章”。
对症下药,助“危机”企业寻“新机”
如何让“患病”企业重获新生,让“僵尸”企业有序退市?面对司法实践中的新“考题”,扬州一直在探求破解之道。
此前,广陵法院审理的扬州某旅行社公司破产重整案被评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自受理重整申请至批准重整计划用时仅30天。这是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高效助力中小微企业重整,有效提升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
“法院通过一系列举措为我们压减重整时长,避免了重整程序空转对债务人的重整价值造成不利影响,为企业‘重生’赢得了宝贵时间。”该旅行社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扬州两级法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场主体法治需求,主动担当作为,以打造全国企业挽救示范标杆为目标,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扬州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我市持续强化中小微企业预警识别,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生产经营出现困境、陷入财务危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即将资不抵债但尚未破产的中小微企业,由府院联动成员单位提前预警识别,分级筛选,差异处置,有效提升了破产案件办理效率。2024以来,全市法院受理的中小微企业破产案件90天内审结的占比达79.09%。
为帮助企业走出困境,我市还创新破产资产处置方式,搭建府院共同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的破产招商引资新平台,构建资产数据信息库,定期向政府部门、优质投资人推送资产信息,实现资源释放与市场需求的有序对接。
点评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蓉:
扬州法院将不断强化破产保护理念,打造服务救治前沿窗口。坚持法治化原则,依托企业重整中心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坚持市场化原则,聚焦困境企业急难愁盼,在资产推介、重整论证、投资人引进等方面引入“市场化服务”,探索企业庭外重组与重整联动新模式,最大限度保障企业营运和重整价值;深化府院联动,融合行政机关组织优势和法院专业优势,合力甄别具有拯救价值和挽救可能性的困境企业,采取政策帮扶、和解复产、破产重整等手段,多措并举为企业纾困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