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扬司宣 记者 葛学涛 黄静)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日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扬州获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自2019年起,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每两年一批,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典范标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2023年5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启动了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的原则,通过自愿申报、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程序,经报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决定对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予以命名。
近年来,我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走出了一条具有扬州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之路。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体系。规划上做到“体系化”,坚持全市“一盘棋”,出台扬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就法治政府工作作出系统安排;工作上做到“清单化”,2021年以来清单式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78项;推进上做到“制度化”,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闭环管理,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出台全国首部产业科创促进地方条例;聚焦群众权益保护,出台全国首部优待老年人地方性法规;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出台省内首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率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四办会商”制度,出台全省首个合法性审查工作地方标准;提升执法效能,推动“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体系。促进评估主体多元化,建立由政府、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公众代表组成的多元评估主体;推动评估形式多样化,线上线下全面了解评估法治政府建设实时工作情况;实现评估结果可视化,让法治政府建设过程可看、成果可感、监督可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与认同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