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
2026-04-28 09:54:00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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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镇潇)昨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南通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据了解,《条例》是2025年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正式项目,已由南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条例》是南通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首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实体性法规,对南通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南通坐拥江海交汇的独特区位,拥有166千米长江干流岸线、276千米海岸线,作为“中国近代第一城”积淀了丰富多元的文旅资源。近年来,通过打造“濠河夜画”“五山爆款”“长江口第一缕阳光”等特色文旅地标、举办各类文旅活动,持续提升“江海有情·南通有请”文旅品牌影响力,文旅产业取得显著成效。但旅游业发展整体联动不足,在区位优势发挥、旅游资源开发与整合、旅游品牌打造、文商旅体融合、服务管理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亟须通过立法手段予以规范、破解和完善。

《条例》立足南通江海交汇的独特优势,明确了全域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国知名江海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旅游强市,界定了全域旅游“全市域统筹、全要素融合、全产业联动”的发展模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在规划建设上,《条例》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的原则,明确要求编制实施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建档和动态管理,定期发布文旅产业投资项目目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江海特色资源,提出“做优长江旅游、做强海洋旅游、做活历史文化旅游”三大建设方向。在产业融合上,《条例》紧扣“旅游+”融合发展主线,推动文旅与农业、工业、体育、教育、康养等多领域深度融合,构建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在服务保障上,聚焦游客体验和市场主体需求,从基础设施、智慧服务、营商环境、权益保障等维度构建全方位服务保障体系。

同时,《条例》强化市场监管,明确法律责任,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标价之外加价收费、纠缠推销等违法行为,明确了具体处罚标准;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活动,让《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条例培训;相关部门将严格履职,细化管理制度,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见行见效,共同谱写南通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