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下,企业更早地享受优惠,节约了资金成本。”得知将获得最新的减税降费红利,江苏宏大特种钢机械厂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明财十分高兴,他算了一笔账,根据新政,企业10月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可从前两季度的2244万元增加至前三季度的3030万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在10月份纳税申报期允许企业在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优惠,允许企业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税务干部第一时间在微信群里推送了政策解读,我们还接到了政策宣讲电话,好政策加上好服务,让公司创新研发更有底气!”张明财边说边竖起了大拇指。
江苏罡阳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小型发动机曲轴、汽车转向器等其他汽车零部件生产为主的泰州本土民营企业,也是本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受益者之一。“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自主选择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打实’的税惠,我们要早点享受。”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海峰欣喜地说,2020年公司销售收入12亿元,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3835万元,最新政策下,作为制造业企业,公司可以享受100%研发加计扣除比例,预计与去年相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增加1375万元。
为确保政策“红利”及时精准落袋,泰州各级税务部门多渠道多角度开展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宣传,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利用大数据精准“画像”筛查,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及时通过微信群、泰税云等“非接触式”网上辅导以及“送政策入企”活动,“一对一”讲解操作流程,帮助企业第一时间知晓政策、最大限度享受政策。
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一波接一波的税惠“红包”,形成了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组合拳”,让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如虎添翼、动力十足。泰州市溪龙包装有限公司是姜堰区一家从事纸箱生产加工的高新技术企业,其生产的可降低内部震动的瓦楞纸箱、高强度耐水型瓦楞纸板等多件产品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专利,公司成功实现了从传统纸箱生产企业到高新技术企业的重大转型。“源源不断的政策红利给我们加大研发、增加产能提供了暖心保障。我们将把这些从源头节省下的资金全部用在新产品的研发和科研人员的培训上!”溪龙包装法定代表人孙秋平深有感触。
减税降费要落实落细,除了优惠力度“加码”,还要在纳税服务上升级,减轻办税负担。新政策简并研发费用辅助账和汇总表,精简信息,调整优化操作口径,纳税人可以按简化后的辅助账样式归集研发费用,有效降低了研发费用归集难度。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李伟霞说,“我们公司每年的研发项目都有很多,在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时,每个项目都要依次填写,同时还要考虑辅助账与汇总表之间各种数据勾稽关系,稍不注意,填错一个数据可能就要重新填报,白白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简化后的辅助账版本,调整了计算方法,大大减轻了我们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真是实实在在地为民办实事。”
孙瑜 陆秀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