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正式批准实施省级地方标准《社会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规范》(DB32/T5433—2026)(以下简称“建设规范”)。该规范由江苏省社科联指导,联合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和省级基地共同编制完成。作为全国首个社会科学类科普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标准化领域的空白,标志着江苏社科普及工作迈入规范化、标准化发展的新阶段。

社科普及基地是面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社科普及服务的重要平台,直接关系到社科普及工作的实际成效。2016年,江苏省人大出台《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全省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自2009年江苏启动社科普及基地创建工作以来,基地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为标准化建设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目前,江苏已建成351家省级基地、1000多家市县级基地。在数量和规模扩大的同时,基地建设标准不一、社科特色内涵不突出、人才队伍力量不强、科普服务质效不高等问题逐步显现,制约了社科普及基地整体功能的发挥。标准作为科学的管理和规范,核心在确立统一尺度、提供操作依据,推动工作从经验主导走向制度引领。此次标准的发布,旨在通过科学化、规范化的路径,系统回应当前社科普及基地建设与服务过程中的现实需求,助力解决社科普及究竟“普及什么”“谁来普及”“怎么普及”等问题,指导基地建设从“粗放发展”转向“标准赋能”,更好发挥社科普及基地枢纽型平台作用。
落实国家和省科普基地建设有关要求,在广泛调研和深入论证基础上,确立社科普及基地的建设原则、通用要求、人员要求、普及内容、基地分类等,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通过将社科普及的工作理念和长期经验转化为具体、可操作的规范,为基地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专家表示:“该标准是全国范围内首个社科普及基地建设省级地方标准,不仅填补了我省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标准化领域的空白,也为全国社科普及基地标准化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江苏样本。”下一步,江苏省社科联将紧扣“探索推进具有江苏特色的社科普及基地建设新路径、新标准,推动江苏社科普及基地建设质量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要求,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标准化试点和普及项目支持等方式,充分发挥《建设规范》的引导作用,不断深化社科普及基地建设,以高标准建设、规范化服务持续推动社科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作出江苏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