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建伟通讯员王岚)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实地踏勘节水示范项目、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检验《条例》实施成效,精准梳理落地难点与优化方向,凝聚共识推动全市节水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镇江市节约用水条例》自202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市锚定依法管水、集约节水的目标,从制度建设、市场创新、资源回用三个维度协同发力,推动节水工作步入规范化、长效化的发展新阶段。
筑牢制度根基,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域覆盖。《条例》实施后,我市配套出台系列用水统计管理制度文件,持续修订完善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并常态化开展用水审计、合同节水管理、水效提升等专项工作。坚实的制度支撑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建成各类节水载体90个,率先实现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全域覆盖,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率达到100%。节水宣传同样深入人心,多项宣传作品与主题活动获国家及省级表彰,全社会惜水、节水意识显著增强。
创新市场机制,金融活水赋能节水增效。我市积极探索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大力推动水权交易实践。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水权交易21单,交易总量达2.17亿立方米,形成了多个具有示范意义的省内首创案例。同时,依托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全市针对节水项目的绿色金融产品授信额度已达2.47亿元,市场化节水机制日益成熟。通过严格管控取水指标,全市已累计压减取水许可总量4.53亿立方米,从源头遏制了水资源无序取用,利用效率和效益稳步提升。
挖掘再生潜力,畅通污水资源化利用链条。我市将再生水利用作为节水开源的重要途径,积极构建生态补水、市政杂用、工业回用“三位一体”的再生水利用格局。今年3月,句容市再生水项目建成投运,每日可提供生态补水3.5万吨;丹阳市欣盛再生水项目正在有序建设,竣工后年供再生水能力将超过400万吨,为河湖生态复苏、工业企业生产和城市市政运维提供可靠的“第二水源”。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以此次人大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先进节水技术的宣传推广与落地指导,持续拓展再生水在更多领域的应用场景,着力补齐节水工作短板,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细,以更加法治化、系统化的举措,不断夯实全市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的长效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