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周楠) 4月16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住房惠民政策,针对市区新就业群体推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支持举措,申请人通过申领购房券,可在购买住建部门统筹的新建商品住房时享受购房款总额20%的优惠,单户优惠最高可达20万元。政策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据悉,新政实施范围覆盖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南通市区全域;申请人需满足在市区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3个月及以上,且处于当前稳定就业状态,家庭在南通市区无自有住房或家庭现有住房总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等要求。政策明确,使用购房券购房的家庭,每户还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额外增加20万元。此外,该政策可与南通市市区人才房票等其他现有购房支持政策叠加享受。
政策规定:申请购房券实行实名制管理,一户家庭仅限申领一张,且仅可用于购买一套住房,不得进行抵押、提现、转让。所购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起10年内转让的,需全额退还财政补贴,促进购房券精准服务需求人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