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苏仁轩 陈月飞) 9月19日,省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座谈会在泰州召开,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总结推广市县试点经验,推进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全面展开。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樊金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引导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法定要求,是推动全省人大工作“走在前、做示范”的重要抓手。全省各级人大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目标要求,增强行动自觉,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这项工作。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上下联动,以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为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强化指导,把握好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主体责任与贯通协同、规范实施与探索创新、依法履职与能力提升的关系,推动代表进一步站稳政治立场,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职尽责,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发挥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会前,与会同志进行了实地考察。会上,泰州市县乡三级人大等介绍了代表报告履职情况工作,集中展示了试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