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有盐”入选全国城市更新典型案例
2026-10-21 10:11:00
来源:扬州日报
【字号:大 中 小】【打印】

本报讯 (通讯员 唐小军 记者 丁蕾) 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不动产登记服务支撑城市更新典型案例(第一批)》,全国共6个案例入选,扬州“‘广陵有盐’城市更新项目多措并举实现产权归集”案例成功上榜,成为全国第一批、江苏唯一入选案例。

“广陵有盐”项目入选的背后,是一场百年街区老巷不动产产权不清“老大难”问题的全面化解。项目位于广陵路269号,规划面积约10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656平方米。范围内有文保单位、学校、商铺、公房、职工宿舍,二分明月楼、贾氏盐商住宅、四岸公所3处文保建筑要修缮活化,原广陵小学教学楼、东关招待所要改造更新,可产权分散在不同主体手里,规划图纸一度难以落地。

“我市结合上级政策和本地实际,出台《扬州市城市更新试点地区保留建筑不动产登记导则(试行)》等3个政策文件,探索协议搬迁、征收、买卖、资产划转、股份合作等5种物权式归集方式,推动‘多产权归一’,为城市更新从规划落地到产权登记提供政策支撑和业务指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

具体操作上,项目打出“资产划转一批、买卖转移一批、依法征收一批、‘带建筑挂牌’一批”组合拳。原广陵小学、明月幼儿园等资产划转至更新实施单位;二分明月楼等原产权单位不变,由更新实施单位租用;沿街商铺委托第三方协议转让,具备条件的办理过户,不具备条件的协调注销后挂牌出让;对东关招待所293平方米闲置资产、四岸公所868平方米有租约公房,以及广陵小学4户职工宿舍依法征收。

产权理顺,更新才能跑起来。项目秉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对3处文保建筑实施修缮保护与活化利用,对既有建筑改造更新并开展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广陵有盐”街区开街以来年均参观人次突破200万,如今已成为城市文化新地标。

值得期待的是,这套灵活处理文保单位、学校、商铺、公房、职工宿舍等复杂产权关系的经验,已形成可复制路径,将辐射带动周边近5万平方米闲置低效资产更新利用,为扬州城市更新树立示范标杆。

作者: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