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支付房租、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9种情形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获悉,扬州在全省率先实现9种提取情形全覆盖,根据我市于4月30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7月15日起,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5种提取情形正式实施。有关提取的条件,记者请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解读。
全面扩展住房消费提取范围
中心负责人介绍,本次政策优化调整,聚焦缴存人家庭在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中的多样化、多层次需求,全面扩展住房消费提取范围,支持居住品质提升与“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适配,积极构建覆盖住房消费“购、建、租、改、养、更”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性支持体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规定,存有下列情形的,公积金提取受到限制:个人账户被冻结、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为他人公积金贷款进行担保且尚未撤销等。
购房契税、维修基金、
车库(位)纳入提取范围
我市首次将购房契税、维修基金、车库(位)纳入提取范围。缴存人家庭可就购买住房所支付的契税、维修基金及附属车库(位)购置费用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介绍,附属车库(位)需要按照与所购住房位于同一小区、同一镇街界定。
装修改造最高可提取21.6万元
缴存人家庭可就本市范围内名下的一套自住住房的一次装修改造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按定额标准给予基础性支持,具体按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建筑面积计算上限为144平方米。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超过五年的,在网签备案之日起五年内可申请分批次(视同一次装修行为)、免核查办理,但每年不超一次;其他情形的,在装修改造事实经核实后,可申请一次性办理提取。
“房屋装修是‘住房消费全生命周期’的重要环节,也是居民家庭提升居住品质、改善住房条件的现实需求。考虑到职工需求,这次把支持自住住房装修改造纳入提取范围。”该负责人介绍,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的,统一按144平方米计算。按照每平方米1500元标准,最高可提取21.6万元。
另外,其他情形指购买二手房、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间超过五年,在装修改造事实经核实后,可申请一次性办理提取。
装修改造行为具体按照是否涉及多个空间(如全屋)、是否涉及多个工种(如水电、泥瓦、木工、油漆)的作业、是否具备整体性和一定造价基础来界定。
支持住房适儿化改造,最高提取额5000元
缴存人家庭可为生育的每一名0至3周岁婴幼儿,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适儿化改造。同一名婴幼儿,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上限为5000元;同一家庭生育多名婴幼儿的,可按婴幼儿人数分别申请。
“此举也是为落实国家与省市关于支持生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导向,切实减轻缴存人家庭育儿初期的居住改造负担。”该负责人补充。
支持自有商品住房物业费提取,每平方米每月3元标准
缴存人家庭每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范围内自有商品住房的物业费。
家庭名下有多套自有商品住房的,单缴存人家庭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双缴存人家庭可各自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
年度提取额度按自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3元的定额标准计算确定。以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计算,每年可提取4320元支付物业费。
扩大代际互助提取范围,可为父母、子女偿还贷款
在支持本市购房代际互助提取政策基础上,允许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本息,或用于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如果缴存人及其配偶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应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费用。”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如果支持双方父母、子女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本息,在此操作过程中,应办理“一年一次”报账制提取业务。其中: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额度=(上一年度实际还款金额)-(贷款人年度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款的总金额);偿还商业贷款的,可提取额度=(上一年度实际还款金额)-(贷款人年度还贷提取公积金的总金额)。
举例来说:子女2025年度实际还贷金额为6万元,子女2025年度已提取4万元公积金偿还该笔贷款,父母代际互助还贷时2026年度可提取额度为2万元。 记者 羌伊然
小贴士
这9种情形可提取
(一)支付房租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一定额度的;(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六)离休、退休的;(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八)出境定居的;(九)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
延伸新闻
全家可提公积金,用于危旧房、适老化改造
除上述细则,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10日,我市已实施首批公积金新政,支持危旧房自主更新和住房适老化改造。
明确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危旧房改造费用,资金不足时可申请“提取+贷款”组合支持。如果产权人及其配偶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还可由符合条件的子女或父母代为申请贷款,形成代际互助使用。
对经民政等主管部门认定的住房适老化改造项目,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家庭、子女或双方父母的自有住房适老化改造费用。该政策与适儿化改造政策共同构成了“一老一小”的居住环境改善支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