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丹丹
通讯员 韩 骏 徐翎斐
本报讯 近日,我市出台《淮安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举报奖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市继印发《淮安市鸟类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协同治理工作机制》之后,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体系的又一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拓宽野生动物违法线索来源渠道,补齐保护监管短板,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野生动物保护新格局。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25年11月,我市印发《淮安市鸟类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协同治理工作机制》,组织21个部门建立跨域协同保护机制,统筹资规(林业)、公安、检察等多方力量,构建“制度引领、湿地筑基、科技赋能、司法护航、全民参与”五位一体全链条保护体系。
加强巡护巡查,筑牢栖息地保护防线。聚焦洪泽湖、白马湖等重点湿地以及候鸟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等重点区域,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加大巡护巡查频次,守牢野生动物栖息安全底线。
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坚持网下网上一体发力,资规(林业)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聚焦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饮场所、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鸟类等违法行为。
深化科普宣教,提升救助救护能力。更新发布《淮安市野生鸟类名录2.0(2025版)》,出版发行《淮安野鸟保护和观测》宣传书籍。依托“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学校、社区、市场、湖区开展科普宣传和普法教育,营造爱鸟护鸟浓厚氛围。常态化开通野生动物救护专线,健全收容救护站点,与专业救助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形成“救助—康复—放归”闭环机制。
创新协作机制,优化保护格局。挂牌成立白马湖国际重要湿地鸟类保护司法研究工作站、生态环境联合修复实践地;牵头会同周边市县签署《白马湖鸟类保护宣言》,出台跨区域濒危鸟类保护协作工作意见;联动宿迁、滁州两地检察、林业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淮河下游候鸟迁徙通道协同保护工作的意见》;发布全省首个《东方白鹳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举措为鸟类保护划定制度红线。
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已监测记录野生鸟类324种,东方白鹳、青头潜鸭等珍稀物种在淮安湿地筑巢繁衍、安心栖息。今年10月,监测人员在白马湖国家湿地公园记录到3只全球极危物种青头潜鸭,这也是我市今年最早观测到的该物种越冬记录;在洪泽湖湿地1小时内记录到13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隼集群过境,表明该区域鸟类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
我市将持续推动《办法》落地见效,健全部门联动和线索核查处置机制,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聚焦鸟类越冬地、繁殖地、迁徙通道、集群活动区周边镇街、鸟类舆情多发地等重点区域,广泛开展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宣传。常态化开展涉鸟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守护候鸟迁徙通道,努力打造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淮安样板”,为全省乃至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淮安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