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26-04-28 12:37:00
来源: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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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2026年4月26日)

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砥砺奋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十四五”主要目标任务,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迈出新的坚实步伐。在这一奋斗历程中,全省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敬业奉献、锐意进取、忘我拼搏、敢为人先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以实际行动生动诠释了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时代内涵,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江苏劳动者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进一步凝聚起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吴泽嵩等726人江苏省劳动模范称号,授予耿丽红等274人江苏省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获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同志,珍惜荣誉、保持本色,实干笃行、再立新功,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全省广大劳动者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全省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勇挑大梁,用劳动创造的丰硕成果,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江苏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