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剑波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干事创业中的集中体现,深刻反映其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根本取向。政绩观问题事关发展方向、发展路径和发展成效,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重要意义。对于高校领导干部而言,其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直接关系高校办学的方向、定位、特色和质量,更深刻影响师生的成长发展,关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高校领导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是要以辩证思维处理好显功和潜功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实践中实现二者的统一。
在“硬与软”的统一中夯实发展根基。“硬与软”的统一,要求高校领导干部既要重视硬件设施、资源建设、办学条件等“硬实力”的提升,更要注重校风学风、治理体系、文化传承等“软实力”的涵育。从以往实践看,部分领导干部在学校发展中,往往将目光聚焦于大楼、大师(大团队)、大平台、大奖项等显性成果,追求短期内可量化、可彰显的硬指标,而对于校风学风、办学治校体系等基础性、深层次工作关注不够、投入不足,这是一种需要纠正的政绩观偏差。新征程上推进高校高质量发展,领导干部必须善于“两手抓”:一手抓有形的硬实力建设,补齐办学基础条件短板;一手抓无形的软实力提升,在文化氛围营造、治理体系完善、学术精神涵养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比如,在学科建设上不能只盯着排名“建盆景”,而应深耕基础学科、扶持冷门绝学、鼓励交叉学科,为“十年磨一剑”的学者提供丰厚土壤;科研评价不能简单统计论文、项目数量,更要关注成果在核心技术、理论前沿上的实质突破;人才引进不能只看“帽子”大小,更要看其能否组建团队、培育新人、带动良好学风作风。换言之,学校的“硬实力”不会自动转化为“软实力”,而“软实力”的提升则能有效赋能“硬实力”,是学校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在“普与专”的统一中彰显办学特色。“普与专”的统一,要求高校领导干部立足学校实际,既坚持补齐短板、推动综合发展,又坚持特色立校、注重错位竞争。应当说,综合化办学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对于提升学校整体实力、满足地方发展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过去一段时间,部分高校领导干部为追求政绩,不顾自身基础和条件,盲目扩展学科门类,甚至轻视“应用型”发展,片面追求“研究型”定位,导致新设学科效果难成气候,原有优势学科反而被稀释和弱化,造成了新的结构性矛盾。学校发展的定位本无高下优劣之分,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性、人民群众需求多样性,决定了高校差异化办学的必然性,关键在于培养的学生能否适应社会需要、服务社会发展。高校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办出特色,在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争创一流。比如,在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做强实体经济需要大量技能型人才,高校领导干部应适时转变办学理念,在综合化办学上量力而为,同时立足自身实际,根据社会需要大力发展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形成别具一格的办学方式、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这是“普与专”辩证统一的内在要求。
在“变与常”的统一中保持战略定力。“变与常”的统一,要求高校领导干部在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既因时因势推进改革创新,又一以贯之抓好蓝图落实,做到换一届领导不兜底翻,不因追求所谓“新意”而另起炉灶。“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不仅道出了育人的艰辛,也揭示了教育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规律。从大历史观来看,海内外知名高校大多经历百年积淀,其成长如同森林生态的形成,离不开日积月累的涵养,重大基础研究平台、人才涵养工程、文化传承项目,往往需要一两届甚至更长时间领导班子的持续接力。规划频繁调整、蓝图反复易稿,最终必然一事无成。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也是学校立身之本,更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基础性工程。当今社会发展节奏加快,但大学教育应当保持“慢变量”的定力,把立德树人内化到大学建设和管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做到以树人为核心,以立德为根本。这就要求高校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站位,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善于从“任期思维”转向“事业思维”。面对“短平快”的政绩诱惑,高校领导干部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更广阔的时空视野和足够的历史耐心,克服急功近利心态,不搞“盆景工程”或“数据政绩”,而是将个人抱负融入学校长远愿景,把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后人栽树、为未来奠基视为最大的政绩,甘于在“潜绩”上下实功、求实效。
在“一与多”的统一中激发办学活力。“一与多”的统一,要求高校领导干部始终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总指挥棒”,以评价改革为牵引,建立科学、立体、多维的考核评价体系,从机制体制深处激发办学活力。过去一段时间,部分高校存在重教书轻育人、重智育轻德育、重科研轻教学等现象。评价体系的偏差,成为制约办学活力的重要症结。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也决定了办学活力的释放程度。高校领导干部要致力于构建方向正确、系统完备的评价体系。评价方向上,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打破对西方评价体系的依附,扭转照搬西方学术范式的问题,参考但不囿于大学排行榜。评价对象上,应实行分类评价,对研究型大学与应用型技能型院校、理工科与人文社科设置差异化考核重点,对基础研究和教学改革给予更多耐心,以“潜绩”保障“显绩”的可持续产出。在评价内容上,加大学生成长度、教师获得感等长期指标权重;上级考核可设置“基础指标”与“发展指标”相结合,克服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顽瘴痼疾。另外,对高校领导干部,可探索离任审计式的“潜绩评估”,既看任期内“显绩”,更看留下的制度遗产、人才储备和学术声誉。评价主体上,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下放资源配置、经费使用、考评管理等权限,确保事权与责任相统一;同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防止为追求个人“显绩”留下“半拉子”工程或沉重的债务负担。通过“一与多”的有机统一,以评价改革撬动办学活力,推动高校在高质量发展上行稳致远。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办公室主任,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重点课题“大党建”格局赋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路径研究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