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将于明年2月1日起施行
2022-12-09 09:08: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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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李涛 记者 陈洁文)记者从12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2月1日起,《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全市范围内施行。这是扬州市首部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立法。同时,《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正发布。

让天空澄澈碧蓝、空气清新……这是每个扬州人对天空的美好憧憬,也是建设生态扬州的美好蓝图。记者了解到,《条例》共五章四十二条,分别为“总则”“防治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是扬州市首部环境保护领域的专项立法。为守护好蓝天白云、碧水青山,2019年11月19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将该《条例》作为调研项目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2020年10月又将该《条例》作为调研项目再次纳入2021年立法计划。经过2年的充分调研,去年10月2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80次主任会议将该《条例》作为制定项目纳入2022年立法计划。2022年10月28日,经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2年11月25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该《条例》自2023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汶河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王桂金认为:“《条例》非常接地气,我们专门组织了立法座谈会,大家对社区常遇到的装饰装修产生的扬尘污染问题意见很大,反映后就被《条例》很好地采纳,还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制定过程中,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21场,收集各方意见232条,156条意见被吸收采纳。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军介绍,“《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麻筋’,以‘四个明确’规范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其中,针对装饰装修、绿化等施工产生的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创设了法律责任,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据了解,《条例》的出台前后跨越了三个年头,经过了两届市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凝聚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基层单位、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等智慧,立法之路充分体现民意。

此外,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还对《扬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修正予以发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介绍,两部条例自施行以来,在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和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规范扬州市河道管理,提升城乡水生态环境,保障防洪、灌溉、抗旱和供水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贸市场管理要求的提高,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加快,同时机构改革的不断推进,两部《条例》的有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需要,故有必要进行修正。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条例修正都是在保持原有的体例结构不变的基础上,对条例中有些规定不能适应新情况、新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

作者: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