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珺璐
大街小巷涌现多辆无牌共享电动车,谁来监管?小区高空抛物现象频发,“头顶上的安全”又由谁守护?……12月8日,省公安厅走进《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回应社会热点与群众诉求,现场答疑解惑。
节目一开始,直播间便接入一条群众诉求:扬州市民王先生反映,近期街头出现不少无牌共享电动车,带来诸多安全隐患。“国家要求电动车上牌,共享电动车不上牌,出了事谁来负责?”
记者实地调查发现,当地共享电动车大多未悬挂牌照,同时还存在违规停放、骑乘者不佩戴头盔等问题。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市民旺盛的用车需求——采访中,不少人对共享电动车是否具备“身份证”并不在意,大多扫码即走。
目前,扬州共享电动车投放量约6万辆,其中不少属于违规投放。面对这一火热却无序的市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波表达了担忧:一方面,无牌电动车未经注册登记和上牌审核,车辆合规性与安全性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按照相关法律,骑乘无牌电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逃逸,后续的责任认定、调查溯源和追究工作都将面临困难。
一方面是群众的现实需求,一方面是突出的安全隐患,政府部门该如何让这份“共享”更安全?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并严肃查处此类问题。”扬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陈红华表示,自2021年起,由城管部门牵头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两家企业,在市区投放1.5万辆共享电动车,交管部门已主动为这些车辆办理上牌。然而,去年6月30日以来,随着原企业运营期满以及统一大市场政策推行,多家企业未经批准在扬州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车。目前市区违规共享电动车数量颇多,严重超出城市承载能力,且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登记上牌,强行违规运营。
对此,扬州交管与城管部门已联合约谈相关企业9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投放。同时,针对乱停乱放及无牌运营车辆开展了多次整治,累计清理1500余辆,并对路面行驶的无牌电动车进行教育与处罚,今年以来已处罚超过9000辆次。陈红华透露,当地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目前已两次公开征求意见。
“堵不如疏”,在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徐大勇看来,无牌电动车上路是全省共性难题,解决还需从源头入手。以扬州为例,公安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协作,尽快出台管理规定,推动平台企业主动对接公安机关办理上牌。公安机关也应联合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加强教育引导,让群众自觉拒绝使用无牌车辆。
除了道路安全,也有群众对“头顶上的安全”表达忧虑。根据投诉线索,记者在泰州、南通、常州随机走访,发现部分小区存在高空抛物专用摄像头安装不到位、个别摄像头难以追踪抛物者,以及监控缺失等问题。
高空抛物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涉及公共安全。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赵居伦现场“答题”:“一方面,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须迅速到场,第一时间锁定行为人并依法处理。另一方面,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督促并指导物业小区加装监控设备。”他还介绍,计划结合公安机关安全防范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监控安装、内部防范等规范,将高空抛物监控纳入标准体系,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打击。
丹阳市某公司通过财务造假方式在“新三板”上市融资,收到股东注资款后,负责人迅速将资金转移至亲属名下。该企业还涉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然而,接到移交线索后,镇江警方在4年多时间里迟迟未立案、未回复,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一直未得到追究。
“这反映出办案单位立案不及时、未保障当事人知情权等问题。”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周宇直言,“下一步我们将督促办案单位认真反思、切实整改,依法加快办案进程,同时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及时告知案件进展,争取当事人的理解与谅解。”
“大家的每一个诉求、每一条建议,既是对公安工作的有力鞭策,也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我们诚恳接受。”徐大勇坦言,节目中暴露出的每一个执法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作风不扎实的问题,都令人深感不安。“我们将立即组织核查,查清事实,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馈结果,绝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逃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