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代表参加江苏代表团小组会议 认真审议生态环境法典等三部法律草案
2026-03-09 09:10:00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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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叶桂华)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江苏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市长万闻华参加审议。

万闻华在发言时说,《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内容规定了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法律制度,是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的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和集成升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体系化、法典化的方式确认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要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宣贯实施,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养成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绿色低碳发展引导服务机制、生态惠民工作机制,以法治之力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以实打实的治理成效回应民生期盼。

在审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时,万闻华说,制定并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通过国家立法的方式把党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转化为国家意志,有利于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持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抓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的系统提升,汇聚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部门合力,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区域协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强保障。

在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时,万闻华说,制定《国家发展规划法》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立法举措。要按照《国家发展规划法》部署,注重国家和省战略导向与地方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的深度融合,有效解决规划编制环节专家参与和调查研究的程序规范、跨区域跨领域规划实施的协调联动、规划动态评估调整的法定程序和适用情形等问题,推动《国家发展规划法》落地落实,持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态势。

我市全国人大代表徐浩宇、王春香、杨恒俊、黄平、张强参加审议,大家一致赞成三部法律草案,并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审议通过后的法律,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规划编制实施等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