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林元沁
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 ——摘自省委《建议》
2025年12月29日清早,晨雾渐散,泰州市海陵区丁冯村新划的充电车位前,村民全龙英从容地为新能源车插上充电枪。村道整洁,秩序井然,这幅宁静和谐的乡村晨画,正是海陵区以村规民约激活基层治理末梢的生动写照。
“早前可不是这样,想装充电桩自家找地接上线就行,结果有的挡了道,有的毁了绿。”村党总支书记冯建国说起变化,“村干部想管,却缺依据、难服众。”
转变始于2025年以来泰州深入开展的“祥泰有约”行动。以此为契机,海陵区对村规民约进行一次大规模的修订。“这回不再是村干部闭门造车,而是实打实和村民一起找问题、议条款、定规矩。”冯建国介绍,他们发放800多份问卷、开了5场“板凳会”,围绕充电桩“怎么装、怎么用、怎么管”,村民、党员、干部围坐共商,最终商定出“村民申请—村委会勘址审批—专业安全施工—联合验收效果”的全流程机制,并明确公共车位安装须遵循邻里协商、共享共用原则。在大家见证下,这一条款被郑重地写入新规约。
规矩立了,行动顺了。如今村里21处充电桩规范安装,昔日随意拉扯线路引发的矛盾悄然消散。“按约办事,心里亮堂。”村民的朴素话语,道出了规约从纸上条文内化为行为准则的深刻转变。
毗邻的唐甸村,是省级非遗“唐甸庙会”的传承地。在这里,村规民约与特色村情碰撞出火花,探索出“治理约”与“文化约”双约联动机制。“好规约不仅要管住行为,更要滋养灵魂。”村党总支书记徐国华深有体会。唐甸村创新制定非遗保护专项条约,涵盖保护古迹、弘扬庙会文化、文明迎客等9条内容,激发村民“我的家园我守护”的自觉。专项条约实施后,村民自发捐赠老物件60余件,6名青年主动拜师学艺,非遗传承队伍日益壮大。
一份规约,数行条款,蕴藏着乡村善治的密码。海陵区以规约为牵引,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统筹280余名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专业力量下沉指导,高质量完成154个村(社区)规约修订。同时,创新投入近180万元建立积分实物兑换机制,吸引超10万群众参与,营造出“村村修约、户户知约、人人守约”的浓厚氛围。数据显示,2025年5月至12月,海陵区村级初信初访量同比下降19.4%,村级人民调解案件数下降25.3%,“小事不出村”成常态,干群关系在共商共治中愈加融洽。
“积分换个电水壶,实用又光彩!”丁冯村村民用遵守规约积分兑换了心仪物品。如今,海陵区普遍推行积分制,与村规民约紧密挂钩:违约扣分,遵约加分,善行褒奖。同时,在荣誉评选时重点考虑、优先选树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个人,激励村民自觉履约、争先守约。“现在组织河道清扫、义务巡逻,报名的人翻了好几倍。”村干部感受深切,小小积分,将无形的文明转化为有形的激励,让规约的生命力扎根于日常践行的土壤之中。
“站在‘十五五’新起点,我们将在泰州‘祥泰有约’行动框架下,更好发挥村规民约柔性治理、民主治理、纠纷源头治理的作用,走出一条以群众为主体、以契约精神为纽带、以资源整合为支撑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路子,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海陵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王爱兵说。
记者手记
“村规民约怎么说?”行走在海陵乡间,这句话成了村民口中的常话。采访中,一位老村民的话令记者印象深刻:“早先的村规民约,常常像是‘三字经’‘顺口溜’,看着工整,念着顺口,可内容大同小异,既抽象又生硬。看过,也就忘了。”如今,情形大不相同。规约的修订,始于村民身边的“麻烦事”,立足于每个村的“特色事”,成于一次次“板凳会”上的掏心窝子。过程或许琐碎,却让那些白纸黑字,沾上了泥土气、浸透了烟火味。
一套真正“活着”的村规民约,绝非生硬的束缚,而应是乡村公共生活的“最大公约数”。这个“最大公约数”,不是计算得出,而是在日常碰撞与民主协商中逐步浮现的。它“规”划出的,是村民共同认可的行为边界;“约”束成的,是源于内化的公序良俗;“聚”拢起的,是对于家园未来的共同心意。从“听过就忘”的顺口溜,到“遇事就问”的常用尺,一字一句之变,丈量的是乡村治理的一次演进,更是“人的现代化”在乡村社会的扎实落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