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追授边晓斌同志
“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2025年6月30日)
边晓斌同志1974年10月出生于江苏仪征,回族,1994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仪征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2023年12月14日上午,边晓斌同志在执行案件现场勘查任务时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
边晓斌同志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事业,为基层法治建设贡献了自己宝贵的青春和生命,是新时代江苏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全省司法系统的先进模范。他扎根基层法院29年,坚持人民至上,夙夜在公,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负责办理的一千余件案件“零投诉、零上访”,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他坚持实干担当,勇于迎难而上,稳妥处置企业短期工纠纷、破产清算、农村“小五匠”维权等一系列重大案件,有效化解复杂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他坚持服务大局,创新工作思路,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价格争议诉调对接改革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和推广。他坚持清正廉洁,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他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法官”、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省法院援藏援疆工作先进个人”、“扬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在他的示范带动下,仪征市人民法院获评“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荣立集体一等功。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全省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更加自觉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省委决定,追授边晓斌同志“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向边晓斌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他恪尽职守、敢作善为的担当精神,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勇挑大梁”的使命感,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学习他秉公执法、一心为民的深厚情怀,强化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学习他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崇高境界,加强党性修养,从严修身律己,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边晓斌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鼓足干劲、走在前列,坚决扛好经济大省挑大梁责任,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