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五大行动”力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阶
2024-06-17 09:31:00
来源: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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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朱婕 本报通讯员 黄钰之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工程,我市将其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三位一体”同步推进。根据《2024年镇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升方案》(简称《提升方案》),我市将开展五大行动并创新推出“一部门(板块)一清单”,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全力冲刺“城市信用排名全国前20位、政务诚信全省第一方阵”奋进目标。

“对比往年,今年省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分值有了进一步提升,充分凸显了信用工作在整体营商环境考核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市发改委副主任蒋磊介绍,我市紧扣省考目标任务制定了《提升方案》,条目式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进一步压紧压实板块和部门责任。

近年来,市发改委会同各地各部门,创造性地开展了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多个项目获得国家、省创新项目奖。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市统一路径,建立行政处罚失信修复机制,全市一般失信占比从2.34%下降至0.84%;创新路径,建立严重失信修复机制,严重失信占比从0.95%下降至 0.35%、列全国第六。新增失信占比控制在0.1%以内,标志企业诚信度的纳税信用评价A级企业占比从2021年的11.68%上升至2023年的15.46%,实现“三连升”,达到全国满分评价。

在此基础上,我市将开展信用基础建设提升、政务诚信提升、信用监管体系提升、信用惠企服务提升、创新等五大行动。

提升信用基础建设方面,《提升方案》提出,依托智慧镇江平台,完善镇江市社会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库和地方征信平台建设,优化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数据归集覆盖面,构建信用主体、信用类别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网络;根据国家和省目录规范,制定《镇江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2024年版)》,依法合规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加强对国家明确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范围内的13类信息归集共享,重点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信息的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力争实现100%目标。

在政务诚信提升行动中,我市将强化对失信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信用监管、约束和惩戒,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提升方案》明确,在信用监管体系提升行动中,全面深化信用承诺机制,力争实现信用承诺信息量与全市企业数量比值大于100%,规范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推动20个以上行业管理部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率和精准治理能力。

在信用惠企服务提升行动中,推广建立现代企业信用制度,全市A级纳税人企业占比保持15%以上,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平台中的注册和实名认证数量,实名认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占比达到10%以上。

创新行动则剑指信用监管领域、信用应用方式、信用试点示范等多个维度。我市将以城市管理、教育培训、健身服务、预付卡使用、物业管理等民生领域为重点,加强事中监管检查和信用行为记录,制定评价标准,开展事后分级分类评价,公开信用评价结果,通过社会监督和市场引导,优化信用消费环境。在信用应用方式创新方面,《提升方案》提出,以优化营商环境评价领域为重点,结合实际推行以承诺替代证明,推广告知承诺制度,容缺受理,先办事后补证明,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提升群众获得感。

社会信用体系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提升方案》中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以及多个创新措施值得关注,既能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和高效的服务,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民众的信心和满意度,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市发改委主任谈沁磊说,在此基础上,市发改部门将进一步优化服务,一方面在产品供给上做文章,持续拓展公共信用产品供给,为政府部门提供信用评价、信用预警、信用分级分类等产品,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信用体检等定制服务。另一方面,在惠民便民上做文章,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用场景建设,以政务服务、创业就业、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生活服务等群众日常接触领域为切入点,让信用状况良好的市民享受绿色通道、费用减免、定制服务等优惠和便利,充分释放信用红利。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