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苏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补选吴庆文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补选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说明。根据省委提名,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提请补选吴庆文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经过联组审议和无记名投票,补选吴庆文为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将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新、王鸿声、叶兆伟、陆春云、温祥华、周昌明、沈国芳、缪红梅,秘书长李永根出席会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翔、徐美健,党组成员周旭东、陈嵘;苏州市副市长查颖冬;苏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夏军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