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2023-04-28 15:15: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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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 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就重要体制机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出明确要求。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将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战略定位,坚持以健全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抓手,以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为保障,全面落实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着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质量和水平,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为“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

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更大力度助推释放重点领域发展动能。平稳深化机构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制定我省改革方案,按程序报批后,积极稳妥抓好组织实施,调整相关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鼓励支持各地横向上进一步归并整合执法队伍、更大范围推进综合执法,纵向上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的执法体制,在乡镇(街道)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稳步推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基层与上级部门权责关系,加大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力度,推动把资源、管理、服务放到基层。坚持典型引路、重点培育,在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派驻机构管理、人员统筹使用以及“三治融合”等方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稳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对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进行“回头看”,开展涉改事业单位整合运行情况专项摸排。根据中央全面推开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文件,研究我省实施方案,谋划全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举措。稳健实施相关领域改革。按照中央改革部署,协同相关部门推进公共卫生和疾控、教育科技人才、地勘事业单位等相关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把服务发展作为重点关键,更准保障有效体现机构编制部门作用。增强服务“国之大者”的精准支撑力。紧扣服务“科教兴国”,调整优化科研院所布局结构,着力加强符合“四个面向”的重点科研院所,改进省级科研事业单位设置流程。发挥机构编制“催化”“杠杆”作用,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中小学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紧扣服务“人才强国”,落实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加快构建具有江苏特点的人才培养引进体系”部署,建立省级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专项用于保障重要平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等引进人才。加大保障“省之大计”的调配统筹力。着眼“科技自立自强”,在省委组织部统筹下,加强对“聚力建设培育人才的平台体系”的机构编制供给,细化机构编制对于推进落实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人才的支持举措,会同省科技厅持续做好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服务构建生态、计划、平台、服务“四位一体”人才发展新格局。着眼“区域协调联动”,稳步创新开发园区机构编制管理,推动机构编制资源集约使用、动态配置、优化调整,做好南北共建园区机构编制服务保障。着眼“保障改善民生”,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达国标长效机制,推进高校人员总量管理,继续探索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备案管理;健全公立医院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配合做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支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绩效考核”的制度执行力。坚持在省委考核委统一领导、省委考核办统筹指导下,扎实做好省级机关绩效评价工作。力求考精,突出事关江苏现代化建设的大事要事,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保持数量适中、内容稳定,对新纳入的从严把关,对评估认定不适合的坚决退出。力求考准,全面加强过程管理,优化平时考核工作方法,把省级机关“敢为”的具体成效精准考出。力求考实,有序组织“服务基层”指标及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规范数据采集、指标计分、审核把关,保证结果客观公正。

把科学管理作为有效支撑,更实举措积极优化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始终坚持严控总量。不越红线。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绝不突破全省行政编制核定总额、事业编制控制总量。严守底线。坚决不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切实把总量结构“双控”要求落实到位。统筹用好各类资源。用活“存量”。强化编制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使用。加大“减上补下”力度,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编制,优先保障任务重的乡镇(街道)。盘活“增量”。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改革和日常规范管理等,进一步盘活沉淀固化的机构编制资源。加强对已核定地区、部门和单位的编制使用情况,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跟踪分析,研究提出可行的挖潜办法。激活“变量”。善用数字技术这个变量,总结市县“数字换编”做法,持续推进“数字编办”建设,开展数字化背景下机构编制供给和管理课题研究,进一步把冗余低效配置的资源释放出来。

把厉行法治作为基础保障,更高标准落实“依规依纪依法治编”要求。突出规划引领强供给。扎实做好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时启动新一轮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制订计划的调研论证,加快改革管理急需领域的制度标准制定。鼓励市县针对法规盲区、制度空白、程序漏洞,先行制定修订有关法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抓执行。瞄准“关键少数”,经常性开展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持续推动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进党校课堂、进专题培训、进中心组学习”。加强实名制管理,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提升监督检查合力。全面梳理机构编制问题台账,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坚持评估跟进提效能。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要“提质效”。按照“全部覆盖、逐年展开”思路,结合机构改革调研,选择部分省级党政机关开展评估,突出解决问题和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以评促改、以评促治”水平。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要“促长效”。系统总结试点做法,开展机构编制闭环管理研究,建立符合实际、运行有效的评估体系。鼓励有条件地区围绕机构编制保障能力整体性评估、行业领域专项评估等方面先试先行。

(作者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

作者:李伟  编辑:王语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