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监督阳光照亮民生工程
2020-05-20 09:23:00
来源: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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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有空就去看看工程进展,作些记录,有时还会拍些照片。”在扬中市英雄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该市政协委员、三茅街道物管中心主任施红根对记者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城区治水工程社会监督员。

首批聘请95名社会监督员、在媒体上公布工程项目信息、让总包单位负责人公开承诺、让监管部门、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工程监督……扬中多措并举,确保水环境治理这项民生工程将更具民声,更见“阳光”。

变“听民说”为“请民讲”,把“话筒”交给群众

水环境治理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效果好不好?质量高不高?一直是扬中市民关注的焦点。“凝聚合力,切实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议案成为2019年扬中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一号议案”。“把好工程质量关”,成为岛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群众的共同呼声。

针对扬中水环境整治存在的问题,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但治理工程总量大、作业范围广等原因,仍存在一定的质量缺陷等问题。如何更好地严管工程质量,真正办好民生实事?

“民生工程还得多听民声。”在深入调查、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扬中市住建局作为行业监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环境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从科学安排工程计划等6个方面,开启“多方参与、全民共管”的治水工程监管新模式。

“我们把‘话筒’交给群众,”扬中市住建局副局长翟骏说,“社会监督员中有党员干部,有普通群众;有人大代表,也有政协委员。他们可以随时随地走进工程现场,行使监督权力。”

变“埋头干”为“公开晒”,让民生实事更“阳光”

“请民监督,从何处下手?——公示是关键。”扬中市住建局副局长张开华说,我们不仅要让老百姓知道工程概况、施工期限,还要知道有问题向谁反映?总之所有信息公开晒。扬中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进场前,就实施方案征求社区和群众代表意见,达成一致后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在施工片区醒目位置设置项目信息公示牌,注明工程相关信息及投诉电话,做到挂图施工、信息全公开。在前进新村北区+二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现场,新坝镇新坝社区主任卢剑告诉记者,工程信息公开了,群众心里清楚了,也很配合。

为了让民生实事更“阳光”,扬中市水环境治理工程总包单位负责人近日来陆续就工程质量和市场行为在当地新闻媒体作出公开承诺,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当地媒体刊发3-4月《水环境治理工程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查专报》,公示了工程质量“回头看”的检查情况。

变“随机查”为“全程看”,打造“闭环”监督体系

施工前做好图纸审查等工作,严把法定程序关;建设中,由安监站、建管处、质监站、第三方机构“四方联动”,严格现场监管;竣工后,开展工程质量“回头看”,对已完工项目抽取完整断面检测鉴定,扬中通过层层把关、环环相扣,正打造起“闭环式”的水环境治理监督链条。

不仅如此,各项目建设单位充分履行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管理力度,做到一日工程巡查随机抽,一周工程巡查全覆盖,半月工程巡查一通报,不断完善起“闭环式”的监督体系。

“近日,我们邀请质量监督站、第三方机构、监理公司以及社会监督员等组成质量考核组,对城东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首次开展了‘试验段’观摩考核,最终评分90分。”扬中市水务集团副总经理方奇兵表示,下阶段,将重点把好材料、施工、验收三关,持续开展考核工作,把“治水工程”做成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徐琳 孙薇 袁刚 心俊

作者:  编辑:景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