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清水 扬州织密法网护生态
2020-11-28 09:35:00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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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晗) 全程6300多公里,全流域涉及19个省区市,行经180万平方公里,横跨东、中、西部三大经济区,蕴藏着全国1/3的水资源、1/5的水能资源……千百年来,长江水滚滚东流,滋养了一代代中华儿女。26日,《人民日报》“法治头条法治长江调研行”栏目刊发文章《织密法网 守护一江清水向东流》,文中提到,长江保护,法治先行,要为长江保护提供制度支撑,而位于江苏扬州的淮河入江水道,即“七河八岛”,能够完好保护,和扬州市人大多年的努力分不开。

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追根溯源、系统治疗,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七河八岛’区域既是扬州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又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输水通道。保护好这一区域不仅对扬州至关重要,对南水北调工程也有着重要意义。”扬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刘焕琴说,问题显现在水里,根源往往在岸上。

为解决“岸上的问题”,2013年7月,扬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七河八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提出“四控一禁”,即严控廊道宽度、建筑高度、开发强度、污染排放,禁止违法建设,并且连续多年聚焦“七河八岛”船厂、砂石厂关闭搬迁,盯住决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昔日的“龙门塔吊”不见了,天际线保住了,鱼儿成群、水鸭嬉戏。

“近年来,长江沿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通过地方立法等形式,为长江保护提供制度支撑。”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玉军说。

在长江下游,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明确了区域限批制度、沿江地区政府水质达标责任制、上下游交界断面水质交接制度等,许多制度在长江保护立法中开了先河。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长江保护是一个全流域的系统工程,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解决。

文章指出,水污染的流动性与水环境保护行政分割性存在矛盾,局部地区开发的盲目性与流域生态保护系统性存在矛盾,需要一部统一的法律来解决。随着立法的推进,长江保护将更加有法可依。织密法网,必将守护长江一江清水向东流。

作者:  编辑: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