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深化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
2020-11-27 09:01: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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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融媒体记者张源源)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南京市司法局和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的“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进行介绍。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该机制对以往府院联动的经验进行总结提炼,落地实施后将有助于人民群众以更低成本、更快解决行政纠纷。

党的十九大把“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纳入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奋斗目标。在此大背景下,近日,南京市司法局和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健全完善行政争议府院联动化解机制的备忘录》。

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朱宜平介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都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监督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

市司法局是全市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职能部门,江北新区法院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试点在南京市范围内跨区划管辖基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分别从府、院两个层面承担着建设法治南京的重要职责。据统计,南京全市基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每年约2100件。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案件通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沟通、释明,或者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行,能够满足当事人的诉求。鉴于此,《备忘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规定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由法院进行登记、甄别,对适宜先行化解的案件分流到相应的行政机关化解。行政机关要在两个月内将化解结果反馈至新区法院,化解未成功的,由新区法院依法及时立案审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备忘录》还规定,建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构建立体化行政争议解决格局。并将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等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等发表意见。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潘伟介绍,府院联动的十项措施是府院双方在以往工作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如果各项机制能够落地,能够让人民群众的纠纷解决更快、维权成本更低。诉讼有相应的程序要求,一审行政诉讼普通程序审限为六个月,疑难复杂的案件还要延长审限,老百姓打官司总希望尽快解决问题。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在尽量短的时间内让官民见上面、对上话,尽量让老百姓不经历冗长的诉讼程序也能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另外,打官司需要耗时、费力、花钱,这些都是维权的成本,府院联动让老百姓能够用简便、易行的方式反映诉求、实现利益,大大减少讼累,降低维权成本,减轻当事人负担。

“行政诉讼既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施政,行政机关依法施政也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两者既不冲突也不矛盾。府院联动用柔性的方式消弭矛盾冲突,缓和官民关系,既能让老百姓实现安居乐业,也能让行政机关的各项施政措施顺利推进。”潘伟表示。

作者:  编辑:马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