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纪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1-20 08:54: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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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宁纪宣 融媒体记者 许琴)2020年春节将至,作风建设又迎来“考点”。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市纪委公开曝光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玄武区玄武湖街道原副调研员杨东勇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10月至2018年春节期间,杨东勇等人多次接受街道下属企业负责人宴请。2019年11月,杨东勇因有其他从重处分情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栖霞区图书馆馆长任宇恬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春节后,任宇恬以咨询相关政策为由,邀请区文化和旅游局文化新闻科原副科长刘寓等人聚餐,餐费1242元用公款报销。2019年9月,任宇恬、刘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予以退赔。

江宁区谷里街道财政所原所长姚小俊借操办喜庆事宜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春节前,姚小俊为其女儿举办满月宴,收受多名下属送的礼金共计4900元。2019年7月,姚小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还。

浦口区人社局培训中心副主任朱晨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朱晨先后8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还利用工作便利截留10张加油卡供个人使用,共计1.15万余元。2019年1月,朱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高淳区阳江镇民政办原主任肖根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肖根福分别在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地名普查工作中,违规为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计1.17万元。2019年6月,肖根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退赔。

以上五起案例,均发生在春节前后,有的“管不住嘴”吃不该吃的饭,有的“止不住手”收不该收的钱,有的“收不住心”加不该加的油、发不该发的钱,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尚未形成,目中无纪甚至顶风违纪,深刻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依然存在。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以优良作风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制度建设、抓教育引导、抓习惯养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培育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新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对顶风违纪问题深挖细查、从快处置,对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及时甄别,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通报曝光;要聚焦新情况、研究新特点、提出新举措,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为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者:  编辑: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