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实施细则》印发
2020-06-23 09:00:00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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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肖婷婷 通讯员 杨宗峰)笔者日前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深入实施《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正式印发《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连云港市将深入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重点领域从业人员非等级技能培训等八项技能提升培训行动。凡经培训取得相应证书者,均可申领相关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对象为市各类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培训课时原则上以400课时/年为基准确定,培训期限1至3年。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后,可按中级工水平每人每年4000元、高级工水平每人每年5000元、技师水平每人每年6000元、高级技师水平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对象为企业在职职工,考试合格取得初级工(专项能力证书)、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3000元、45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三新一高”重点产业及江苏自贸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内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证书的,补贴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30%。

《实施细则》明确,对保安、快递、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建筑、燃气、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等城市运行保障重点领域从业人员进行非等级技能培训。培训课程类型一般分为通用素质课程、专业理论基础课程和操作技能课程等三类。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对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按照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也分别按照连云港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特种设备领域特种设备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执行。

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等劳动力一直是重点关注对象,《实施细则》明确,对此类重点群体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增强就业能力。同时,对在连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和常住本市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凡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按初级(专项能力证书)1000元,中级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明确,本市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企业从业人员,以及有意愿从事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工作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和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劳动力可参加“ 港城家政”提质扩容培训。培训课时不少于40课时,考试合格后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根据《实施细则》,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但同一本证书只能享受一次性补贴,企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个人不得重复享受。

作者:  编辑: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