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10-23 08:44: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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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2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朱建新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周侃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杭鸣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周晔(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

任命刘苏文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兵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方兴宇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伟峰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借贷审判庭庭长;

任命陈迎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任命张雁(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任命李涛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邓玲(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崔民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洪霞(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郝莉坤(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曹廷生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刘方辉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夏雷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姜欣(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任命路兴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燕(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磊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宋振敏(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聪萍(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李剑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姜立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

任命洪彦(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

任命黄建东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

任命吕长城、袁森彪、王世耀、王存(女)、刘懿(女)、沈赵(女)、周宇浩、史锋华、芮旭丽(女)、熊剑宇、吴艳(女)、程财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杨倩倩(女)、王诗桐、彭鄢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周建飞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薛枫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兵兵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德清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借贷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羊震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何建华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陆正勤(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海南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罗正华、郑康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作者:  编辑: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