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推动医检互认更好落地
2022-03-02 09:57: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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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该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月1日起开始实施。

长期以来,患者在一家医院就医检查之后,跨院就诊往往需重复检查,既繁琐又费钱,因而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呼声由来已久。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利于杜绝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少患者经济负担,也避免多次X射线、CT等检查项目对患者造成的危害。同时,有利于缓解大型医疗单位排队现象,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减少浪费。

当然,不同级别和水平的医疗机构,其检验能力不同、质控标准不一,直接影响诊疗效果。尤其是患者跨院就诊,从中小医院跨到大医院,而后者医疗设备更先进、医师水平更高,可能会对前者的检查检验结果缺乏信任。医生让患者重新检查,既是为了确保病情诊疗的依据更准确,也是为防止万一出现医疗事故、纠纷,更容易明确责任归属。

医生的这一顾虑有望迎刃而解。《办法》规定检查检验结果统一标志“互认范围+HR”,并要求未按要求参加质量评价或质量评价不合格的检查检验项目,不得标注该标志,进一步明确“首检负责制”原则,方便责任倒查,也能够更好贯彻“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的原则,防止不合资质的检验结果混入诊疗流程。

《办法》还明确互认规则、质量控制等关键要求,对于一些需要重复检查的情形也作出相关规定,给予医生自主判断的空间,防止对“重复检查检验”矫枉过正。

医疗是专业壁垒极高的行业,医院医生在患者面前有近乎绝对的话语权。推动落实医检互认,既要更加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围绕检查检验的硬件设施建立更趋规范化标准化的操作体系,确保检查检验结果确实能够通用;同时,也要多站在医院医生的角度上想问题,在“软环境”上营造互认氛围。只有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改进,才能有针对性地减少、消除重复检查过多过滥现象,给患者更好的就医体验。

作者:韩宗峰  编辑:马丽花